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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柔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向善”和“奉献”教育,动员人们尽义务,但对于“充耳不闻”、“屡教不改”的个别人员,无法动员其“扬善去恶”和“浪子回头”,面临失灵的难题。法律是公共产品,集权利义务于一体,有很强的刚性,可以给予补充。全国十分之一的公务员在税务部门,而税务部门又相对独立和封闭,思想政治工作面广量大,尤需提高法治方式的比重,减少“生命线”失灵的概率,促进税务人员依法履职,为整个公务员队伍作出良好表率。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探索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背景下,强化法治思维,开展税务思想政治工作的要素和入口。
关键词:税务思想;政治工作;运用;法治思维
继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之后,2014年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必然需要法律元素加以充实。税收是国家的血脉,依靠政治权力和法治威严给予保障,税务部门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机关,分为国、地税两个系统,点多面广,拥有80万公务员。在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单纯依靠情感感化、寓教于乐等柔性方法,无法做好这只庞大的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想要克服“生命线”作用偶尔失灵问题,必然要求强化法治方式。
1 税务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偶尔失灵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税务部门历来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卓有成效的信念、宗旨、廉政教育以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等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了税务人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圆满完成了税收收入任务。80万税务大军的总体政治业务素质是好的,绝大多数税务机关都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但由于税务机关相对独立和封闭,点多面广,并直接同钱财打交道,仅仅依靠说教和感化作用等常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无法完全堵住权力寻租的空间。当前少数部分税务人员在法制意识、纪律观念依然有一些薄弱环节,极少数人员办事不公,执法违法甚至贪赃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据新华视点调查,华东某省税务系统多名人员监守自盗,骗取税金,塌方式腐败导致了14人落网,60余人受国法和党纪处理。另外,中部某省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由于和纳税人员发生冲突,而导致重伤害。这些案例都说明单纯的理论灌输、感化教育等常规方法会偶尔失灵,必然要求我们研究用刚性的法治方式,来规范税务人员行为,依法“收、退、减、查” 税,防止“生命线作用”局部弱化和失灵。
2 认清法治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就是使宪法精神、法律原则、法治信仰融入到国家治理和公民生活各个领域的过程。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用法治的方式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证。
法律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内容之一。武汉大学的张耀灿、陈万柏在2001年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一书中提出,新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世界观教育、政治观教育、道德观教育、法治观教育。
2015年4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条规定了公务员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这是党政机关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法律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将“法治”作为社会层面价值取向的重要因素,坚持法治方式,就是要遵循法律规定,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也必然要求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要向广大税务人员宣讲法律知识、法律意识,让税务人员养成懂法、守法的意识。在涉及国家利益、大局稳定等原则性问题上,要坚持法律原则、坚守法律底线、不触法律红线,以法治思维、用法治手段去解决问题。
3 正确认识法治方式在税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全国717万公务员中的十分之一在税务系统。如果做好“从严治队”、“学好法、执好法,收好税”等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好税务人员队伍,国家、地方财力就有了可靠保障,对其他系统的公务人员也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反之,会带来“破窗”效应,造成不好的影响和后果。必须引起重视。
(一)“大国税收”理念,决定了税务思想政治工作离不开法治方式
2014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的G20领导人峰会上提出:“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这是我国最高领导人首次在国际重大政治场合就税收问题发表重要意见,并提出了大国税收理念。这是80万税务人员的新课题,新任务,也是对这支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的新检验。
税务部门执行国家法律为国聚财,依靠政治权力为民收税,具有非典型的政治属性和典型的法治特性,这两种性质特征都要求各项税务工作离不开法治方式。税务思想政治工作也不例外,其“生命线”作用的最终目的是为凝聚税务人员共识,执好法,收好税。与法治方式相结合,刚柔相济,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才有可靠保障。
(二)强化法治方式,是实现税收现代化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客观要求
2014年中央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以税收征管现代化为目标,通过一系列的改革举措,来更加充分地发挥税收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职能,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使之成为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建设和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这些新任务、新部署必然要求税务人员在业务工作中体现国家的政治方向。不仅要熟悉国家的方针政策、税收法令,也要擅长做好向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广大纳税人宣讲工作,把国家税收法规的刚性要求化为纳税人的自觉行动,这就要求法治方式要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强化法治方式,是税务思想政治工作沿着正确轨道前进的根本保证
马克思说:“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 。随着国外、境外不同文化观念及腐朽思想的不断渗透,必然会引起个别税务人员的思想波动,甚至带来消极影响,坚持法治方式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能保证税务工作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正确引导广大税务人员树立“四个意识”,克服不良习惯和思维定势,增强工作责任心,不触“红线”和“雷区”,认真履行职责,为“四个全面”、“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有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4 提高法治站位,牢牢把握用法治指导税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权
从强化机制体制建设入手,坚持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一起抓,对广大税务人员进行深入的法治教育,始终不渝地把“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作为税务工作的价值追求,杜绝权力任性,牢固树立与依法治国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一)健全机制,坚持用法治思维规划税务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格局
依法依规建立税务思想政治工作机制,以思想政治工作引领法治工作,强化法治的权威性;用法治来捍卫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政治工作不“失灵”。税务人力资源、党务部门要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加强教育培训,在干部考核评价上突出法治标准,按照法规进行人员交流、晋升、奖励和处罚。纪律检查部门要组织对税务人员进行党纪条规教育,主要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和批评,结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思想政治工作。巡视部门要在巡视工作中及时了政治纪律和依法治税执行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疏解矛盾和纠纷,减少工作阻力。税收业务部门要树立抓业务工作的过程也是抓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在为民服务和执行政策的同时做好对纳税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大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二)学法守法,坚持用法律教育充实税务思想政治工作内容
培育法治文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教育引导,坚定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税务人员尊崇法治的思想自觉,将认识统一到依法治税来,提高依法收税、依法行政的能力。引导税务人员学法、守法,坚守法治信仰,做依法治税的坚定守护者,坚持用法治观念认识事物,用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依法组织收入,依规落实减税政策,按章继续推进“营改增”政策落地,带动和促进广大纳税人和全社会提高税法遵从度,实现“带好队、服好务、收好税”的目标。
(三)加强协同,坚持用法律刚性提振税务思想政治工作效力
在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突出法治要求,通过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教育和惩戒作用,全面规范工作行为和思想意识,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克服懒政、怠政现象,使税收执法权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让依法办事能力成为一种硬标准、硬要求和硬约束,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要问责、违法必追究”,遵循 “先教育、后处罚”程序,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提交“一案双查”,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予以追责,弥补说服教育无法惩戒违规者的“短板”,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法治方式向完全法律程序的转换,将法律的威严与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有机融合,与理论灌输、情感感化等工作方式“刚柔相济”,提高税收治理能力,不断加快税收现代化进程。
综上所述,在人员众多、示范效应强的税务系统,强化法治方式在思想政治工作的应用,有利于刚柔相济,合力驱动,防止 “生命线作用”偶尔失灵问题,开创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更好地统一80万税务大军的思想认识,崇法、守法,履行好职责,为717万公务人员作出良好表率,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张耀灿、陈万柏.思想政治教育原理[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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