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8 人气:
摘 要:新时期下,如何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政德建设,切实把握政德建设的衡量标准、培养途径和考察办法,保证我国改革和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亦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
关键词:新时期;公务员;政德建设
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政德作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行为准则和从政道德规范,是公务员的立身之本、从政之基。所谓“政德”,即为政之德、政治品德,是新形势下公务员的从政之本、用权之道,是行政实践的灵魂,关系着国家政权的兴衰,关系着党和人民事业的成败。因此,必须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政德建设,探索政德建设的实现路径。
1 政德的含义和特点
政德,简而言之,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的为政之德,它隶属职业道德范畴,是公务员队伍日常思想和行为的内在准则。相对于法律和制度的“刚性”特点,政德主要通过舆论环境影响机关公务员的思想和观念,进而形成稳定的性格和品质。因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就必须从新时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出发,深化、细化政德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改进政德建设的方法和手段,从而为公务员队伍建设打牢思想和道德基础。
新时期,公务员队伍的政德有如下特点:
首先,政德是与行使公共权力联系在一起的特殊职业道德,是公职人员的从政之德。一方面,公务员作为政德的行为主体,既要具备国家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如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职守,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等;另一方面,又必须具备作为一个掌权者在权力运用过程中的权力道德,如遵纪守法,诚实无私,廉洁自律等。
其次,政德具有内在性和自律性的特点。政德作为道德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也具有道德的一般特点,即具有内在性和自律性。所谓内在性,是说政德是公务员人员灵魂深处的东西,是公务员的人生原始底色,是一种内在的约束力,它不像公务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和工作业绩那样,能够直观展现和精确计量;所谓自律性,是说政德在作用于公务员的从政行为时,是一种自主、自觉、自愿的活动,是行为主体积极能动性的表现,对于公务员队伍而言,是坚持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的必然表现。
再次,政德在形成和表现过程中还要有他律约束。政德的形成和表现主要靠公务员进行自觉的学习、修养和历练,同时也离不开他律约束。道德的他律性是通过道德义务、道德责任、道德命令等形式表现的,体现了一定的道德规范对行为主体的约束性、规范性、指令性和强制性。政德作为道德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也必然具有道德他律性的这些特点,也必须有他律约束,特别是国家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约束。
2 公务员队伍政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全国各地对加强公务员队伍政德建设做了不少新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公务员队伍中,“失德”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些说明我们在加强公务员政德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忽视学习改造。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存在认知偏差,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整天陷于事务,忙于开会,穷于应酬,无暇顾及学习,或是浅尝辄止,满足于一知半解;
二是教育流于空泛。对公务员的教育缺乏人文关怀,没有根据公务员不同工作岗位和特点“因材施教”,培训内容和方法显得僵化、呆板,操作性不强;
三是考核缺乏抓手。对于如何界定“失德”,公务员 “失德”后如何处置等问题,都缺乏明确的规定,指向性也不明确;
四是监督乏力滞后。平时对公务员队伍监督的力度不够,有些地方公务员队伍出现政德方面的问题,事先都有苗头,但相关部门并未重视,也未及时向组织部门报告。往往都是出了问题后,组织、纪检部门才到位,监督工作比较被动,事前防范不足;
五是导向不够坚定。在实际操作中有重德轻才现象。
3 公务员政德建设的新途径
政德作为一种文化、一种传统,体现了社会经济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有其自身发展变化的规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德建设必须遵循党的执政规律和政德建设的规律,以自律为前提,以学习、教育和实践为途径,以制度监督为保障,坚持教育、制度和监督“三管齐下”,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才能取得实效。
一是加快公民社会建设,增强主人翁意识。现代民主与法制派生出的公民意识,是与封建意识势不两立的“天然对立物”,是相对于我国漫长封建社会形成的臣民意识而言的。几千年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臣民意识影响深远。臣民意识最直接就是派生出“官本位意识”,人民群众在官员面前丧失主体意识,从而导致普遍的“尽人皆奴仆”的政治心态,衍生出政治参与的冷漠态度。在现代社会,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和社会化渠道将公民权利、义务的规定输送给民众,,促使广大公民形成较高的主人翁意识、权利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等现代公民意识,从而建立起强大的公民社会,为政德建设构筑坚固的舆论基础。
二是完善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公权力运行。政德的建设需要社会舆论来维系,而社会舆论形成的重要前提条件就是保证公民大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如果权力的运行不透明,民众不知情,民意输送渠道被堵塞,就根本不会形成社会舆论。建立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党务政务体系,是保证舆论通畅的有效途径,也是现代治理应有的主要特征之一。只有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种腐败现象才能从源头杜绝,政德建设才能有保障。
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德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公务员队伍“德”的考核评价,是对政德实现刚性约束的基础。在工作中要弄清三个问题:一是考核什么。就是要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廉洁自律为重点,加强对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的考核。二是怎么考核问题。要根据不同层级和岗位,实行分类考核:对中高级干部要突出考核理想信念、政治立场、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的情况,对高级干部还要按照政治家的标准来要求;对基层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乡领导干部,要突出考核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办事公道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对党政正职,要按照关键岗位重点管理的要求,突出考核党性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原则、履行廉政职责等方面的情况。三是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考核意见》要求,就是要突出“德”在干部标准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把“德”的考核结果体现到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方面,做到既能选优,又能下庸,让出色者出众,无德者无位。
四是要加强政德的法制建设。政德的核心是用权。虽然政德不彰表现是公务员队伍的个人问题,但实质上是法治缺失的问题。最近有些地方官德不彰,权力失范,其背后真正原因是权力制衡机制的严重缺失。因此,要通过健全制约权力的法规和相应的执法机构,使权力道德法律化,运用法律手段来严惩那些敢于触犯、突破道德底线的“缺德”官员,从而实现道德控制的自律性与他律性的统一、“依法治吏”与“以德治吏”的结合。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学性、重品德、作表率,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导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因此,建设一支政德过硬的新时期公务员队伍,是我们党和国家长久发展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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