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1 人气:
摘 要:近年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不断推进,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有效规范了城市秩序,优化城市形象。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及不足之处,有必要对此加以分析,探寻实现人性化执法的可行性措施。
关键词:城管执法;人性化;人文关怀
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人们对城管执法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高,“人性化执法”作為一种新的理念,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但在具体实践中,还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的职责不清、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强调人性化执法是破解城管执法难的有效途径。
1 人性化执法概述
人性化执法已成为司法实践和司法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倡导人性化执法是建立和谐社会中应有之义。要求执法者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人性化”管理,在尊重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处理好执法者与执法对象地位的关系,依据合法的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实质为以人为本,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提高执法质量和效果。人性化是执法的深化和完善,是执法技巧、管理模式、服务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外在体现。就深层次讲,人性化执法存着主次关系,即以“执法”为主,“人性化”为辅。人性化执法具有严格执法、平等执法、尊重人权和真诚服务的特点。发展和规范土地市场,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执法机制、执法环境、执法手段等影响因素,在人性化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定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研究。
2 人性化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人性化执法理念的施行,大大减少了矛盾冲突的发生,对执法监察工作顺利推进并能够取得显著成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使得执法队伍形象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有了较大提升,但就具体实践而言,不论是理解认识还是实践操作都还存在一些问题。
1、理解认识有偏差
有些执法队员片面地认为行政执法就是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实行“人性化执法”则会降低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威信和威慑力,直接影响执法的开展和效率,因而往往将行政管理相对人置于对立的位置,执法成了“对民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常常是一副“生、硬、冷、横”的形象。在这种认识指导下,执法过程中常常因沟通不够难以获得相对人的理解和配合而发生一些矛盾和冲突,引起社会各界和老百姓对执法机关的不满和误解,或许当时能够达到执法目的,也能提高执法效率,但却使执法行为的社会效果打了折扣。一部分执法队员虽然认识到了“人性化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却曲解了“人性化执法”的内涵,认为“人性化执法”就是对行政执法相对人的迁就迎合,从而给本应严格执行的法律原则和规定留下了可“操作”和“运作”的空间,往往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没有采取严厉惩处措施,为迎合“人性化执法”而不自觉地降低执法标准甚至不执法,导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丧失了行政执法公平公正的原则,损害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权威性。
2、实践操作有误区
“人性化执法”包含两层意思:即“人性化”和“执法”。从表面看,“人性化”是对“执法”的限定,但从深层次讲,“执法”本身就具有法律法规实体和程序方面的刚性限定和要求,“人性化”则是从社会道德伦理层面的限定,不能也不可替代或取消法律法规刚性的限定和要求,也即有主次之分,“执法”为主,“人性化”为辅。但在实践操作中往往不能正确处理二者关系,从而走入误区。一是过分强调“ 人性化”而弱化“执法”,突出表现就是在执法中人情味过浓 , 为人情关系所累,无意识地弱化法制观念, 不以合法为前提,有的甚至无视法律,对违法行为放任自流,严重损害法律尊严和执法者形象。二是以“人性化”为名, 客观上形成了权力寻租的可能,虽然从实际来看城管执法权力寻租空间十分有限,或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是将“人性化”执法作为托词和借口,逃避和回避城市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只强调稳定和谐,面对违法行为缺乏亮剑精神,得过且过,不正视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不能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的关系,从注重严管重罚的一端走向了执法不作为的另一端,从而影响了城管执法职责的全面履行。
3 推行城管人性化执法的有效途径
1、普及法律知识
必须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使得民众能够理解和支持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同时也学会合理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知识的普及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可以充分利用公交车站的站牌,路边的公益广告牌,政府机关的宣传布告栏,定期更新,采取漫画等简单易懂的形式。在电视媒体上播放公益的法制宣传片,在热门报刊开辟法制专栏,对民众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同时可以开展多种社会活动,比如社区里的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宣传活动周等等,在这种多姿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中,民众自然就能受到法律的熏陶。最后,当相对人有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不要只是对其进行处罚,还应说明相对人什么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以使相对人能够及时了解,不再重犯。
2、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鉴于我国现在的城市管理人员的素质现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不许高度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尽量优先录用法律素质良好的人,并且不断提高已经被录用的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的自律意识,通过教育处罚克制不健康的执法意识;加强群众监督和举报,根据群众的举报,严格查处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在执法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城市管理和民生之间的矛盾,这个时如何进行价值选择,将决定着城管执法的方向。目前,在城管执法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要创新管理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3、城管执法实行以人为本
亲和式的执法既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管好城市的现实需要,在执法过程中给予相对人充分的人文关怀、使之感受到平等、民主、和谐,从而实现公正执法与执法效果的统一,有效提高城市管理质量,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构筑和谐社会。具体来说,有以下方面:
(1)依法行政,在严格的制度保障下保护相对人的权利。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是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掌握丰富的执法办案艺术,则是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要求的必然,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证城市管理法律法规顺利实施,实现城市管理目标的重要条件。在尊重和保障相对人合法权利方面,应注重通过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和执法程序保障制度建设的途径加以实现。
(2)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亲民工程。一切社会活动中,人是最活跃的因素,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所有活动主体,城市管理也不例外,城市管理的目的是在于为人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的和谐场所,这与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紧密想扣,也最大限度地把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到了一个为政治服务的高度。通过内抓规范,外树形象,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性化执法、亲民型管理的生命力。
4 结束语
综合上述,近年来,党和政府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执法为民,提倡人文关怀,确立“以人为本”思想,在保证执法公平性及权威性的前提下,真正实现和谐执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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