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1 人气:
摘 要:随着全球市场的不断扩大,国际保理业务的广泛开展受到各国进出口商的欢迎。本文首先阐述国际保理业务的定义和发展历史,然后就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现状进行剖析,从中提出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的六大问题,最后总结出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国际保理;现状;问题;对策
1 引言
国际保理是当今国际贸易中一种重要的结算方式,是一种无追索权的资金融通方式。近20年来,保理业务在世界各国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中都得到了广泛运用,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保理在国际结算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还不是很稳定,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2 国际保理的概念与发展
1、何为国际保理
国际保理业务又称承购应收账款,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如以D/P作为付款方式),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可取得应收取的大部分货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支付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国际保理业务是一项集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及贸易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2、国际保理的发展历史
保理含有贸易保险代理之意,亦即保付代理。保理业务最早起源于18世纪的英国,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和西欧国家逐渐发展形成。近20年来,保理业务在世界各国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中都得到了广泛运用。据统计,在国际贸易结算中,L/C(信用证)的使用率已经降至16%,在发达国家已降到10%以下,保理业务基本上取代了信用证,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目前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这项业务。
3 国际保理发展在我国的现状及问题
1、我国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时间短、经营范围窄、规模小
1992年在我国由中国银行率先推出了保理业务,虽然近几年国际保理业务增长速度很快,但是无论从总量还是质量上,与西方国家相比,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2、我国尚未普遍建立信用交易观念
从企业内部分析,出口企业普遍缺乏忧患意识,竞争观念薄弱,面对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多数出口企业受汇款、托收、信用证等传统交易模式的限制,只满足于用传统的结算方式进行交易,还不习惯运用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保理业务。
3、政策限制及外汇管制较严,国际保理业务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我国的外汇管理严格而且限制多,束缚了进出口商开展保理业务的积极性,人民银行的有关限制贷款的政策约束了商业银行大力开展保理业务的范围。目前法律建设滞后这一立法现状使得在我国开展该项业务时无法可依,有法难依。
4、内容单一,市场定位不清,不利于业务的拓展
在服务内容上,我国只提供到期保理,当进口商到期未能付款时,保理商在到期后第90天才无条件支付给出口商,这就有悖于国际通行的融资保理做法;其次,我国保理业务作为一种金融新产品,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清晰的市场定位,因此不利于业务的拓展。
5、我国开展国际保理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
现代国际保理业务是现代通信与信息发展的产物。然而,我国保理公司与各国保理商和民间资信公司等机构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信息交互网络。同时,我国开展保理业务的公司有的还仍然使用非EDI信息传递技术,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保理公司与国外保理商之间的相互交流以及信息传递。
6、缺乏训练有素的专业国际保理人才队伍
由于国际保理业务具有多重功能并涉及多个领域,因此要求从事国际保理业务的人员不仅必须具备熟练的英语应用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还要有较丰富的国际金融知识、法律知识,熟悉相关国际惯例、国际贸易交易规则和习惯等。目前,从事保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大都未经专业的国际保理业务培训,从而影响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迅速发展。
4 发展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对策与建议
1、国家应制订扶植政策,鼓励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领域普遍采用国际保理结算方式
西方国家开展保理业务电子化、网络化服务设施水平很高,而这些设备与技术对于国际保理业务先期的信息传递、数据交换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在首次与国外客户的贸易往来中对于对方资信的调查,对于贸易伙伴国所在地法律、法规、经济政策等诸多方面的分析研究必须通过完善、高效的信息传输系统才能得以实现。因此,我国应尽早与FCI其它成员国和各大银行以及各种咨询机构建立信息交互网络,以便进行广泛的交流和正常协作,鼓励出口企业采用国际保理结算方式。
2、加快宣传力度,普及国际保理业务
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并大力宣传、推广国际保理业务。应在涉外经营领域大规模宣传国际保理业务的重要意义,应充分利用现存的分支机构网络,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国际保理业务知识,增强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和适应国际市场的应变能力。
3、结合当前实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及法律规范,制订我国发展保理业务的法律规范
虽然我国已经加入FCI,接受了“国际保理惯例规则”,但这一规范还不能直接用于指导监督我国保理业务的具体实施。无论是从国家宏管理的角度,还是从其自身微观发展的角度,都需要有一套完整规范的法律制度与之相适应。中国人民银行应尽快出台保理业务管理法规和基本操作规定,以便规范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同时加强保理业务的现场监管和风险防范。
4、迅速提高我国国际保理业务水准,完善服务形式和内容
目前,我国国际保理服务形式单一、服务内容简单,采用国际通行的双保理做法是加快我国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必要条件,也是通过业务渠道借鉴与学习国外保理公司经验的有效途径。我们应紧跟时代发展潮流,建立健全国际上通行的双保理做法,实现单保理到双保理的过渡。
5、搞好国际保理业务信息化、电子化的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银行应主动加大在信息化、电子化领域的投入,建立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技术和庞大的数据库.改进信息调研工作,提高计算机设备和技术的开发及应用水平,利用遍布世界各地的代理行网络和保理商网络,积极开发国际保理网络交易系统,为客户提供及时、可靠、高效的服务。
6、积极培养国际保理业务所需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队伍
业务的发展必须以人为本,新业务的发展更是如此。国际保理业务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新型国际业务,无论是提供国际保理业务服务的金融机构,还是采用保理业务进行结算的企业,都应重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与世界知名保理商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它们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经验,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队伍,提高我国保理业务的整体水平。
5 结束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外国公司进入中国,造成对中国企业的冲击,尤其是它们使用国际保理这一先进的国际结算方式,将更容易抢占市场。同时,更多的国外保理公司也会运用其业已成熟的保理业务与我国银行业展开竞争,吸引大量国内客户争夺我国这块待开发的市场。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只要各方共同努力,国际保理业务一定能在我国得到快速发展,推动我国的对外贸易健康发展。
參考文献
[1]杨红,项卫星.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长春:当代经济研究期刊2006
[2]蔡珍贵.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实践中的障碍与对策探析[J].湖北:当代经济期刊,2006
[3]王翠.我国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北京:全国贸易经济类核心期刊,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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