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反洗钱工作在我国执行状况及对策的研究

时间:2024-07-03 人气:

摘 要:伴随经济逐渐发达,洗钱行为也呈现出更隐蔽化、多元化。洗钱活动不但使经济秩序扰乱,还容易滋生腐败,让社会风气败坏,乃至对稳定社会与国家安全产生危害。洗钱容易发生在银行,银行将反洗钱的工作做好意义重大,但银行不是公益机构,开展反洗钱的工作必然使成本增加,还可能造成市场份额减少与客户流失。本文阐明了反洗钱的现实意义与执行状况,并提出相关完善措施。

关键词:反洗钱;现实意义;网上银行

洗钱已成为全球的病垢,洗钱活动既让不法行为逃避法律的严惩,滋生、助长新犯罪,又能让资金在监管以外游离,使正常的金融秩序发生扭曲。伴随全球金融依存度逐渐加深,洗钱活动对维系国际金融的安全与稳定形成冲击,更为严重的是恐怖组织通过洗钱获得大批资金,已是国际一大公害。在现实中犯罪分子很容易将金融机构当成洗钱工具,其中银行容易成为洗钱的高危区,因为银行可以跨区域经营、金融产品丰富,甚至网点遍布全球,资金汇款容易。银行将反洗钱的工作做好,对预防、打击洗钱活动很有利,有助于控制、防范上游犯罪,将恐怖融资行为控制住,这对保障有序发展经济、维系经济秩序、稳定金融环境,以及保障国家安全与维护稳定的社会都是意义重大。

1 开展反洗钱 工作现实意义重大

1.1 保障国家利益与群众根本利益的本质要求

反洗钱的工作会涉及到司法、经济、安全及外交等多方面。反洗钱的执行水平关乎我国的外交形象,关乎到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关乎到稳定经济秩序与整个社会的公正性。搞好反洗钱活动是对群众根本利益与我国经济秩序的维护,将三个代表思想落到实处的举措;也是我国政府履行对外承诺,在反洗钱上树立负责的大国形象的具体措施;同样体现出金融业实施国际化战略,推动我国开放金融业,促进银行在我国走向国际化。所以我们需要从政治层面,从经济与金融的安全维护全局出发,更深入的认识到反洗钱活动的紧迫性与重要性,建立切实可行的反洗钱系统,让反洗钱的工作走向制度化与规范化的道路。

1.2 对经济犯罪严厉打击的现实要求

改革开放之初,国家领导人就说明,对经济犯罪的打击是一个长久持续的斗争过程,是伴随建设现代化的一项持之以恒的工作。伴随我国渐渐加深市场化程度,走私、金融诈骗、偷逃税、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等犯罪趋势真正上升,行贿受贿的腐败犯罪与上述经济犯罪互为助长,对社会公众道德严重腐蚀、国家经济健康严重损害。我们可从监测异常的资金流动与可疑资金流动上开展反洗钱工作,从而赢得对非法所得藏匿与转移的控制时机,为跨境收缴违法所得施以有效方式,进而对经济犯罪行为展开更有效的打击。

1.3 稳定金融与保护金融机构信誉的实际要求

通常可以将洗钱分成三个时期:首先,投放时期,将非法所得投入经济系统,金融机构是首选;其次,离析时期,也就是经过各种各样的交易,以混淆资金的性质与来源,掩饰掉非法所得的性质;最后,归并时期,也就是以合法方式来使用被清洗的资金。这些特征显示出,客观上作为运作资金的承载者金融机构容易变成洗钱活动的路径。通过金融机构来开展洗钱活动,不但对金融机构声誉有严重损害,还会造成重大运营与法律风险。

2 反洗钱工作在我国的执行状况

2.1 从事反洗钱工作的相关人员承担不起职责

其一,人民银行是反洗钱的主管部门,其工作人员既掌握人民币业务又掌握外汇工作的人才缺乏,然而反洗钱是一项新业务,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基本上没有什么可借鉴经验,让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其二,银行因大量猛增网点机构,工作人员又缺少专业技能与过硬的知识,即便有些金融交易可疑,或是与洗钱明显存在关联交易,也很难准确辨别。其三,银行对经济效益、业务拓展过于注重,轻视了操守教育、职业道德,这让有的人员对建设思想道德忽视了,进而陷入了犯罪深渊。让我国整个金融界震惊的“高山”案等系列案件,牵涉中、农、建、交等大型金融机构,这与工作人员缺少责任心、银行内部不严的内控机制脱不了干系,有章不循、内部人员共同作案。其四,司法侦查人员的金融知识不够,给侦破案件造成诸多障碍与不便。

2.2 广为应用的科技加大了反洗钱的难度

在科技进步的促进下银行层出不穷的推出了各种创新产品,广泛使用网上银行、电子银行等电子金融工具,都给反洗钱的工作带来了新难点。其一,不少业务在网上银行频繁交易,有效控制很难实现。近些年金融与技术有加强融合之势,在支付体系中正逐渐提升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地位,人们正在广泛应用电子产品,提高了电子产品交易总额。从限制网银交易额的角度看,对公账户可向个人账户单笔转入最高金额5万元,但交易次数并没有做出限制,公对公、私对私及私对公的交易额都没有限制,通过网银客户可自由大额划账,还不需向银行提交说明材料,银行对控制与监督网银交易很宽松,这让洗钱行为趁虚而入。其二,不断涌现的创新产品,加大了洗钱行为的复杂性与隐蔽性。前些年因股市行情较好,人们都热情高涨的投向资本市场,不少人对一些理财品热捧,证券业、银行业与保险业不断加深业务合作。尤其是由第三方存管保证金,把证券资金账户与银行账户连接起来,由第三方存管的账户将大量资金投入股市,频繁在银行账户与证券托管账户间划转资金,银行很难监督与识别客户资金的用途与来源。

2.3 不健全的反洗钱机制

首先,反洗钱的协调机制与组织机构存在缺陷。反洗钱的工作有待提升协调机制,由人行牵头、多部委共同参与针对反洗钱的联席会议制度在我国已建立。但部门之间的职能有缺失有交叉,在信息共享与沟通、相互协作力度上仍有缺陷,有待提升协调配合。只是建立了初步的协调机制,还没有开始深层次协作。因金融系统分割管理业务,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与人行仍需加强反洗钱协调。此外,反洗钱的机构有待完善设置,反洗钱法对其信息中心与主管部门都有所规定。其信息中心就是金融情报中心,可它却被定位成人行的下属单位,独立性相对欠缺,较大的限制了其职权与功能。其次,反洗钱缺少必要的监管机制。有待扩大监管对象,反洗钱的监管对象在相关法规中只是针对金融机构,可时过境迁,反洗钱活动在像房地产等非金融机构同样存在,当下很难对其监测。最后,反洗钱缺失激励、补偿机制。

3 我国完善反洗钱工作的相关措施

3.1 金融工作人员增强全面素质

在反洗钱活动中金融工作人员的作用是关键性的。他们处于反洗钱的一线,要将防范意识灌输到他们的脑海中,加强培训业务,提升履职的能力。人行是主管反洗钱的部门,需要其培养一支反洗钱监管的合格队伍。监管反洗钱的工作是一项具有很强综合性的业务, 反洗钱的专业队伍不但对政治素养要求过硬,有严谨的态度与职业精神,还要精通法律与监管等方面知识。需注重金融、外汇、法律、科技、外语等方面人才的吸收与培养,尽快将反洗钱的专业监管队伍培养成熟。此外,银行对反洗钱起到监控作用,要将人员准入把好关,加强进行反洗钱的岗位、人员及领导的培训,,让可能潜在犯罪动机与没有资格的人离开核心部门,同时对员工的敬业精神、职业操守、行业纪律、规章制度、应对犯罪的技能及相关知识着重教育培训,将从业人员的监测、分析、识别及处理能力切实提高,为保障反洗钱活动提供必要人才。

3.2 研发反洗钱的技术系统,提高工作水平

金融机构要能对业务处理系统擅于利用,尽快研发与自身业务需要、特征相配的反洗钱的处理系统,尽量数字化反洗钱内容,接入支付清算系统,通过系统来统计处理业务往来,再输出对应图表,相关人员经分析图表,使可疑交易被准确判断,进而让反洗钱能提高工作效率。此外,应将信息交换系统建立起来,形成反洗钱网络,通过对网络技术的应用,与技术监督、公安、税务及工商等单位建立横向网络,对开户机构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及身份证等重要资料认真核对,达到各方资源共享监管的目标,有力打击与防范洗钱犯罪,共创安全金融区。

3.3 健全反洗钱的工作机制

第一,反洗钱需要加强组织建设。在反洗钱的规章制度、设置机构、检查监督与配备人员等方面向国际接轨,对各方结合强化领导管理,对专业人员、地方、部门及系统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严格建立责任追究制,极大加强组织建设上的反洗钱力度。第二,健全预防、监督机制。洗钱者一直视金融系统为第一目标,控制与预防洗钱犯罪要将金融强化监管、健全制度作为首要任务。对可疑交易与大额交易报告、记录交易与保存记录制度等逐步完善,让洗钱犯罪线索能够及时被司法机关发现,为调查洗钱犯罪提供有力证据。第三,建立针对反洗钱的激励、补偿与豁免责任机制,将反洗钱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调动起来。在反洗钱上取得卓有成效成果的个人、单位,政府可给予相应鼓励与经济补偿措施,并且在反洗钱相关法规上有违法行为的要加大处罚力度。第四,加强宣传教育反洗钱法制,让全民树立反洗钱意识。抓住全民普法的机会,在全民中对洗钱的危害性、严重性程度,有什么法规规定,如何依法反对洗钱行为等,尤其是司法机关、税务、金融、海关等公务系统开展宣传教育,让他们提高反洗钱的认识,以便让反洗钱的工作在我国向纵深发展。

4 结论

综上所述,洗钱活动属于犯罪行为,国际社会对其广为重视,其方式灵活、形式多样,令人难辨,极大的挑战与冲击着金融秩序。反洗钱的工作在我国尚处起步时期,执行现状不尽如意,需要金融工作人员增强全面素质、研发反洗钱的技术系统,提高工作水平、健全反洗钱的工作机制,进而对洗钱犯罪行为展开有力打击,为建设经济创建和谐、稳定的环境。

参考文献

[1] 徐汉明,贾济东,赵慧 《中国反洗钱立法研究》[M] 法律出版社 2005.9

[2] 肖多 我国商业银行反洗钱现状、问题及对策 [J] 商场现代化 2010(02)

[3] 马一娜 中国反洗钱现状分析 [J] 商业文化(下半月) 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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